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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避免工程竣工结算中的经济纠纷 |
作者:佚名 |
来源:互联网 |
点击量: |
发布时间:2009-3-11 13:42:30 |
对各级管理人员及概预算人员的培训学习,把握工程标底准确性,提高工程造价编审队伍整体素质。在议标、定标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不搞权钱效易;对施工队伍整体情况,全过程跟踪管理监督,对资审不合格,无施工力量需联合施工的单位或管理水平低下、施工质量低劣的队伍坚决排除,真正使工程造价得到控制,确保工程招、投标工作纳入正常轨道。
3、健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充实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任何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不管是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还是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预算,都是项目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扭转只重视技术与结构形式,而忽视概预算工作作用的现象。现阶段工程定额具有双重性,一是对于国家决定工程的投资的依据、业主编制工程标底时是必须遵循的法规;二是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具有指导作用。 从事经济工作的概预算人员,一是要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二是从具有设计和施上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抽调。其人员比例一般不应少于项目全员比例的12%,并要相对稳定岗位。在项目评审中,也要听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人员的意见,给上级决策部门提出参考意见。工程投资额的准确是避免工程经济纠纷最根本的一条。
结束语:验收结算阶段也是暴露纠纷问题的阶段,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各自独立结算。施工企业高估冒算,建设单位片面压价。因此必须保证结算资料完整,包括有关图纸,设计变更,往来信息。结算依据等。明确工程结算方式,按月、季度还是按形象进度结算,明确之前是否有工程款拖欠索赔等情况。结算时,力争不漏项不漏算,不错套定额,不乱收费并尽力委托资深的造价师主持结算工作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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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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