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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四届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的通知(2004)中建协项字第0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筑业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 为适应中国加入WTO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才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建立培养、选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项目经理激励机制,鼓励项目经理高速度、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建设工程项目,进一步提升中国建筑业企业项目管理人才整体素质和国际化水平。根据《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协议》,拟定于2005年6月进行第四届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的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区、部门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和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严格按照《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推荐办法》(见附件一)的要求和"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申报表"(见附件二),向我会推荐1~2名候选人。 二、本次推荐评选活动将于2005年6月在四川九寨沟国际会议中心进行面试和现场英语答辩,三季度前评选完成,四季度赴国外受奖。 三、请各地区、部门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和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于2005年3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含获奖工程照片(7寸)2张]寄送我会研究发展部。《申报表》的 填写应用计算机打印或铅印。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A座601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陈立军 于宏经 联系电话:(010)62147019,62196738 传 真:(010)62172409 E-mail:xmglyf@263.net 附件: 1. 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推荐办法。 2. 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工作者申报表。 http://www.cpmchina.com/2004112302.doc 此通知 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推荐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加入WTO后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人才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建立培养、选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项目经理激励机制,鼓励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高速度、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建设工程项目,以提升中国建筑业项目管理人才整体素质和国际化水平。根据《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协议》,决定每年向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推荐一批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 第二条 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推荐条件: (一)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授予的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在岗项目经理; (二)参加过由建设部组织的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际项目经理培训或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专业(IPMP)及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CIOB)培训且取得证书; (三)自推荐之日起前3年内承建过房建单位工程3万平方米(其它工程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较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并获得国际工程奖或中国鲁班奖、省(部)级工程质量优质奖; (四)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外语答辩能力)。 以上相关证书[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证书;CIOB、IPMP或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证书;获得国际工程奖或中国鲁班奖及省(部)级工程质量奖证书] 复印件随同申报资料一并提供。 第三条 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推荐和评选程序: (一)各地区、部门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按本办法第二条所列条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组织推荐; (二)推荐须填报《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单行事迹材料报国际杰出项目经理中国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三)国际杰出项目经理中国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候选人名单,并提请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评议和现场英语答辩。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评议结果,最终由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主席团审定; (四)经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主席团审定通过的人选,由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颁发国际杰出项目经理证书、奖牌和奖状,并在相关国际报刊、网站上公布。颁奖的形式、地点根据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每年组织的活动确定。 第四条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组织成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专家评审委员会(简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国推荐提请的国际杰出项目经理候选人进行审核评议。 专家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合作联盟轮值国主席担任),委员若干人(由合作联盟成员方派人)。各成员国项目管理组织内设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国国际杰出项目经理的推荐、评审等具体前期工作。中国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 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国际杰出项目经理称号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收回其证书、奖牌和奖状,并在有关国际报刊上公布。 第六条 本办法经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主席团会议通过,由国际杰出项目经理中国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